曾任新昌縣財政地稅局辦公室副主任;新昌縣財政地稅局監察科科長兼辦公室副主任、人教科副科長;新昌縣財政地稅局辦公室主任、人教科科長、監察科科長;新昌縣財政地稅局黨委委員、縣地稅稽查局副局長(主持工作);新昌縣財政地稅局黨委委員、縣地稅局稽查局局長;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新昌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新昌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新昌縣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新昌分中心全面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法制建設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