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2 年澄潭街道部門(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澄潭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規定行政措施。
2.領導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改變或者撤銷所屬部門不適當的決定。
3.按政府授權的有關要求: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收入支出和管理工作;
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或協助管理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
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老齡退管、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
法制等行政工作。
4、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眾性文化
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大力進行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5、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基金社會發展項目。
7、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本轄區干部、工作人員。
8、辦理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澄潭街道部門預算包括:政府本級預
算。
二、2022 年澄潭街道部門(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澄潭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
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
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
林水支出、交通運輸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澄潭街道
2022 年收支總預算 16670.92 萬元。
(二)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澄潭街道 2022 年收入預算 16670.92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 13668.8 萬元,增長 455.30%,主要是澄潭街道于 2021
年納入部門管理,2022 年將以前年度剩余指標納入預算管理。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663.08萬元,占63.96%;政府性基金收入 992.38 萬元,占 5.95%;其他收入 5015.45
萬元,占 30.09%。
(三)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澄潭街道 2022 年支出預算 16670.92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 13668.8 萬元,增長 455.30%,主要是澄潭街道于 2021
年納入部門管理,2022 年將以前年度剩余指標納入預算管理。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012.51 萬
元、教育支出 1 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 143.68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58.58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169.81
萬元、節能環保支出 4.9 萬元、城鄉社區支出 1450.23 萬元、農林水支出 7299.33 萬元、交通運輸支出 46.26 萬元、自然
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2820.99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265.3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16萬元、其他支出2094.08
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 2785.6 萬元,占16.71%;日常公用支出 557.95 萬元,占 3.35%;項目支出
13327.36 萬元,占 79.94%。
(四)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澄潭街道 2022 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 11655.47 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 10663.08 萬元、政府性基金 992.38
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012.51 萬元、教育支出 1 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 119.87 萬元、社會保
障和就業支出 358.58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169.81 萬元、城鄉社區支出 984.56 萬元、農林水支出 4903.31 萬元、交通
運輸支出 41.26 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2787.72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265.39 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2.43 萬元、其他支出 9.03 萬元。
(五)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澄潭街道 2022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 10663.08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 7660.96 萬元,增長 255.19%,主要
是澄潭街道于 2021 年納入部門管理,2022 年將以前年度剩余指標納入預算管理。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2012.51 萬元,占 18.87%;教育(類)支出 1 萬元,占 0.0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
支出 119.87 萬元,占 1.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58.58 萬元,占 3.36%;衛生健康(類)支出 169.81 萬元,
占 1.59%;城鄉社區(類)支出 1.2 萬元,占 0.01%;農林水(類)支出 4903.31 萬元,占 45.98%;交通運輸(類)支
出 41.26 萬元,占 0.3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2787.72 萬元,占 27.14%;住房保障(類)支出 265.39 萬
元,占 2.4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 2.43 萬元,占 0.02%。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項)44.27 萬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會議補貼等。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928.78 萬元,主要用于
人員經費支出、辦公經費等日常街道運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
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 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用等。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85 萬元,主要用于是信
訪維穩工作經費支出等。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
出(項)3.93 萬元,主要用于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窗口購買設備。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8.27 萬元,主要用于企業統計人
員崗位獎勵經費。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 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13 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清廉
紀委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7.42 萬元,主要用于村(社區)組織換屆
工作經費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2 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家宴中
心建設。
(10)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1 萬元,主要用于獎補成長聯盟,開展集教育性、
知識性、趣味性、參與性于一體的實踐項目。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108.57 萬元,主要用于農村文化
禮堂建設、村文化建設活動補助、全域旅游餐飲補助等。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 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11.3
萬元,主要用于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文化 禮堂建設。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14.3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參公和事業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 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7.15 萬元,
?主要用于行政、參公和事業在職人員職業年金的繳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69.04 萬元,主要用于復退軍人生活補
助,支付臨聘復退人員工資。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71.75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重點優撫對象慰問費
及復退人員專項維穩補助費用。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30 萬元,主要用于居家養老中心、城鄉社區居家
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綜合保險補助。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1.5 萬元,主要用于居家養老中心、城
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綜合保險補助。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5.82 萬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員供養資金支付。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4.6 萬元,主要用于特困
人員供養資金。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1.32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精簡人員
生活補貼。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3.1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困難軍人費用。
(2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42.14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間快餐
費、宣傳費、口罩溫度計等日常用品費用等。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7.39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人員基本
醫療保險的繳費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 業單位醫療(項)26.18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事業在職人員
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62.68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參公、事
業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繳費支出。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1.43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
參公、事業在職人員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等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1.2 萬元,主要用于基層團組織志愿
服務活動經費支出、無廢鄉村 建設。
(2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822.03 萬元,主要用于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和日常公用經費支
出。
(3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4.86 萬元,主要用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改造提升。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加工與促銷(項)2 萬元,主要用于農業產業化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6.6 萬元,主要用于支持選調生開展
農村基層工作,完成培養鍛煉相關工作任務和改善住村工作生活條件相關經費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田建設(項)12 萬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應急處理和運行管理。
(3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2959.7 萬元,主要用于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新
農村建設補助、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農田建設、街道專職消防隊補助、農村漏電保護器安裝等支出。
(35)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25.43 萬元,主要用于松材線蟲病防控、古
樹名木保護。
(3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371.5 萬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潔和水利建設支出等。
(37)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項)74 萬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議獎補類
支出。
(38)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580.2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村
干部基本報酬。
(39)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 林水支出(項)44.99 萬元,主要用于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農村公路建設養護。
(40)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41.26 萬元,主要用于“四好農村路”
建設、農村聯網公路補助。
(4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2708.23 萬元,主要用于旱改水、
土地開發、農整等土地整理支出。
(4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項)
79.49 萬元,主要用于新時代美麗鄉村長效管理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農村危房改造(項)15.94 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困難家庭危
舊房改造。
(4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38.17 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職工繳納的住房
公積金。
(4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11.28 萬元,主要用支付在職職工繳納的住購房補貼。
(4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2.43 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風險
普查。
(六)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澄潭街道 2022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 3343.56 萬元,
其中:人員經費 2785.6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 289.2 萬元、津貼補貼 260.11 萬元、獎金 999.71 萬元、績效工資
174.21 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114.3 萬元、職業年金繳費 57.15 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63.56 萬
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62.6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3萬元、住房公積金 253.22 萬元、醫療費 10.1 萬元、其他工
資福利支出 454.67 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5.28萬元;公用經費 557.95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 45 萬元、水
費 3 萬元、電費 25 萬元、郵電費 25.6 萬元、差旅費 7 萬元、維修(護)費 15 萬元、會議費 5 萬元、公務接待費 3 萬元、
勞務費 65 萬元、工會經費 43.58 萬元、福利費 146.83 萬元、其他交通費用 45.63 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128.32 萬元。
(七)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澄潭街道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 992.38 萬元,比 2021 年執行數增加 992.38 萬元,增長 100%,主要是
澄潭街道于 2021 年納入部門管理,2022 年將以前年度剩余指標納入預算管理。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 983.36 萬元,占 99.09%;其他(類)支出 9.02 萬元,占 0.91%;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517.63 萬元,主要用于土
地開發等征地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443.93 萬元, 主要用于
西花園道路建設、鳳山大街改造、澄潭窗口建設等。
(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21.79 萬 元,主要
用于村(居)城市配套設施補助。
(4)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0.53 萬元,主要用于居 家養老中
心、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綜合保險補助。
(5)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8.5 萬元,主要用于公共體育設施
維修更新。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澄潭街道 2022 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澄潭街道 2022 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澄潭街道 2022 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3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 28.59 萬元,下降 90.5%,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
2022 年預算未安排因公出國(境)經費,與上年度持平,年度執行中如發生因公出國(境)經
費,將根據經上級及縣外事辦批復請示追加因公出國(境)預算。2.公務接待費:2022 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 3 萬元,比
上年執行數下降 28.5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響應上級部門要求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022 年預算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無。
1.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參公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請刪除)。
2022年新昌縣澄潭街道辦事處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3343.56 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2 年澄潭街道本年無采購預算。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澄潭街道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6 輛,其中,縣級領導用車 0 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
急保障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6 輛、老干部服務用車 0 輛、行政執法專用車 0 輛。單位價值
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2 年澄潭街道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 10663.08 萬
元,一級項目 6 個。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
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
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
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
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
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
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
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
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項),指:反映人大代表開展各類視察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
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
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反映各級政府用于接
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
統計信息事務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紀
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
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項目以
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教育費支出。
2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
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
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是
用于行政、參公和事業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用于行
政、 參公和事業在職人員職業年金的繳費支出。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經省級政府同
意的 其他用于促進就業的補助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
出。
2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指:反映財政在養老服務方面的補助支出,包括
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支出,對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建設補助支出等,不包括對社
會福利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
福利方面的支出。
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指:反映用于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臨時救助
支出。
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 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指:反映農村特困人
員救助供養支出。
3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指:反映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臨
時 救助、特困人員供養。除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外,用于農村生活 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指:反映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3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
大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3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是用于街道行政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
險的 繳費支出。
3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是用于鄉鎮事業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
險的 繳費支出。
3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是用于鄉鎮行政、參公、事業在職
人員和退休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繳費支出。
3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指:是用于鄉鎮行政、參公、
事單位在職人員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等支出。
40.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 用
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4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
運 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4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指:反映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檢測、預報、預防、控制、檢
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疫、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種保
以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4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加工與促銷(項),指:反映用于促進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國
內外大型農產品展示、交易。產銷銜接、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4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指:反映按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
任職的補助支出。
4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田建設(項),指:反映用于農田建設和田間水利相關工程建設的支出。
4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47.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和草
原方面的支出。
4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9.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級公益
事業建設的補助(項),指:反映農村稅費改革后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支出。
50.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反映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
支 部的補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安排的 村級組織運轉獎補資金。
51.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指:反映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
水 方面的支出。
52.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
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53.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指:反映用于自然資源部門土
地、 地質、礦產實物資料和信息資源采集、處理并提供社會公益 展覽和服務,自然資源知識普及,自然資源領域科
技創新發 展等方面的支出。
5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項),指:
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方面的支出。
55.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農村危房改造(項),指:反映用于農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是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是按照房改政策規定向本單位行政、參公、事業
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5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指: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
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59.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指:反映新疆生
產建設兵團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
費支出。
60.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
出讓收入用于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6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62.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用于反映社會福利
和社會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3.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反映用于體育事業
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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