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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新昌縣機構改革方案》和《新昌縣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職責 (一)街道黨工委的主要職責 街道黨工委是縣委的派出機關,全面領導本地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1.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宣傳黨的主張、落實黨的決策部署,團結并組織黨員、干部和群眾,推動各項事業改革發展。 2.討論決定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區域發展、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指導基層自治、維護安全穩定、動員社會參與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街道辦事處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支持和保證街道行政組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自治組織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認真抓好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和支持紀律檢查機關履行監督責任,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潔從政環境。 5.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推薦、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研究決定黨員干部紀律處分有關事項。落實黨的人才政策,抓好優秀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服務工作。 6.堅持以黨建為引領,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群眾自治良性互動,打造基層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支持“兩代表一委員”和統一戰線成員在基層治理中積極發揮作用。 7.密切聯系群眾,建立健全群眾工作機制。以群眾利益和需求為導向,加強民生保障,優化轄區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層民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建設,培養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8.綜合協調轄區內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區和房屋管理等地區性、綜合性工作,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對轄區內各類執法工作和網格化管理進行監督考核并組織群眾開展評議。 9.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 街道辦事處是縣政府的派出機關,依法履行相應的政府服務和管理職責。 1.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編制,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2.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衛生健康、文化體育、社區教育、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醫療保障等領域的相關政策。 3.綜合協調轄區內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區和房屋管理等地區性、綜合性工作。 4.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各類專業執法工作的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5.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整合轄區內社會力量,形成共治合力,為發展服務,推動轄區公益慈善事業發展。 6.指導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自治平臺,組織群眾和單位參與轄區建設和管理。 7.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平安。 8.做好國防教育、兵役、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 9.負責制定完善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建立清單動態調整、公示機制,推進街道政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增強政府公信力。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能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澄潭街道機關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掛財政辦公室牌子)。承擔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后勤保障、文秘、檔案、綜合協調、對外聯絡等工作;承擔檢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務的完成落實情況等工作;負責抓好財源建設,承擔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及管理、財政收支管理、各項政府性債券債務管理、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購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最多跑一次”改革牽頭工作。(黨政辦負責人:石堅 0575-86336605)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承擔基層黨的建設,制定并實施基層組織建設規劃,指導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承擔組織人事、宣傳統戰、黨建帶群團等工作;承擔駐村(社區)指導工作。(黨建辦負責人:呂琦瑋 0575-86337672)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制宣傳教育、司法調解、法律援助、外來人口管理等工作;承擔綜治工作平臺日常管理協調工作。(綜治辦負責人:金澤穎 0575-86337632) (四)社會事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推進公共事業發展和綜合管理,承擔社區管理、文化廣電、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民政事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承擔便民服務平臺日常管理協調工作。(社會事務辦負責人:史浙可 0575-86337616) (五)經濟發展服務辦公室(掛統計工作辦公室牌子)。承擔編制經濟發展規劃,統籌各產業協調發展職責;承擔經濟運行分析、企業服務、科技創新、人才開發引進、勞動關系、就業培訓、生態環境、招商選資、進出口、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統計、金融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平臺日常管理協調工作。(經濟發展辦負責人:丁超群 0575-86337616) (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辦公室(掛征遷事務管理辦公室牌子)。依權限承擔土地開發、利用、保護,規劃、建設、管理,行政村農民私人建房管理,以及規劃、國土行政許可的跟蹤管理等工作;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承擔制訂征遷計劃并組織實施工作;承擔交通相關工作;協調電力、郵電、房地產等基礎建設工作;承擔綜合執法平臺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人:舒偉勇 0575-86337623) (七)兩美建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導統籌農業農村工作,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鄉村旅游工作;承擔指導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體制改革、農業生產和農田基本建設職責;承擔轄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農業防災減災、氣象災害防御、指導開展垃圾分類和農村環境提升等工作職責。(兩美辦負責人:褚魯意 0575-86380312) 第四條??澄潭街道機關行政編制43名。街道黨工委、人大、辦事處領導班子職數,紀檢監察、人武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相關章程設置。股級職數19名(8正11副)。 第五條??澄潭機關所屬事業單位: 澄潭街道事業綜合服務中心(掛便民服務中心、農業公共服務中心、農村經營管理站、文化站、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為相當于正股級全民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定編41名,領導職數1正4副。經費形式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原身份和經費渠道不變。(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張炳煥 0575-86337615) 主要職責:承擔轄區內經濟發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文化體育事業等方面的技術指導、信息咨詢、技術推廣等綜合服務工作。承擔便民服務辦事大廳的日常運行和轄區內村(社區)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第六條??本規定由中共新昌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新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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