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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經辦規程和操作規范,指導全縣開展醫療保障業務經辦和管理工作。承擔縣級醫療保障業務管理和經辦服務,開展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標準化體系建設。 (二)承擔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監測、預警,配合開展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定點機構協議管理,負責制定全縣醫療費用支付審核規則,指導全縣開展定點醫藥機構醫藥服務行為管 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異地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異地結算平臺建設、維護、管理。 (五)承擔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稽核體系建設和醫保基金稽核業務指導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信息業務編碼標準,負責全縣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目錄數據庫維護。 (八)完成新昌縣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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