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3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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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新昌縣
為加快公共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4號)要求,結合新昌實際,決定公開征集我縣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主體及應用場景,現通告如下:
一、試點領域
安全生產領域(包括工業、水利、電力、文旅及城市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中人身安全和設備財產安全的應用場景)
二、申報條件
申請授權運營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狀況良好,具備授權運營領域所需的專業資質、知識人才積累和生產服務能力,并符合相應的信用條件,未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2.落實并具有明確的數據安全負責人和管理部門,已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內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含以上)標準和商用密碼安全性評估要求的系統開發和運維實踐經驗。
4.具備成熟的數據管理能力和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發生重大網絡安全或數據安全事件。近3年內無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違法記錄。
三、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17點。
四、評審標準
(一)授權運營主體的應用場景應滿足以下要求:
1.設置數據安全保障措施。對被授權運營的公共數據應當具備可靠的保護措施,確保不發生直接或間接泄露等情況。
2.具有較強的可實施性,在授權運營期限內有明確目標和計劃,能夠取得顯著成效,具有重大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
3.申請使用公共數據堅持最小必要原則。
(二)領域具體要求:
1.應用場景應符合相關領域合法性、規范性要求。
2.符合個人信息保護和科技倫理審查的相關要求,不違反相關領域法律法規。
3.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領域行政管理有關要求。
五、申請提交
(一)所需材料
申報人提交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申請表、公共數據授權需求清單、數據安全承諾書、安全風險自評報告、授權運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和企業資質相關資料(以上材料須加蓋公章,具體見附件),紙質版、電子版申報資料同步報送。
(二)申報方式
紙質材料報送至新昌縣大數據發展管理中心。電子版申報資料發送至專用郵箱(xcdsjzx_sjk@163.com),標題格式為“數據授權運營申請-單位名稱”。
聯系人:張月興??聯系電話:0575-866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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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大數據發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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