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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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文旅局
(一)指標情況。根據運營商信令顯示,1-11月,全縣共接待游客597.6萬人次,同比增長22.92%。1-11月,我縣限上住宿業營業額累計2.1億元,同比增速31.7%,排名全市第一。
(二)文旅深度融合發展。一是穩步推進文旅項目。完成2023年度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要求,組織開展唐詩之路博物館數字化展陳項目驗收。會墅嶺村精品村項目目前已基本完工。承辦詩意棲居·尋夢新昌——2023浙江省鄉村文旅運營大講堂活動。二是扎實推進各項創建。做好2024年文旅相關服務業政策修訂工作。梅渚、棠村(梅棠雅集)聯合創建金3A,對澄潭街道做好現場指導和臺賬整理工作,迎接省級驗收組現場驗收。進一步完善《新昌縣住宿產業發展研究報告》,分解任務指標,細化責任清單。指導民宿協會開展“浙韻千宿”相關活動。調整“浙韻千宿”培育名單。《農文旅融合振興鄉村之外婆坑實踐》入選“五百計劃”十佳案例初選名單。三是認真做好數據報送。完成11月份重大文旅項目投資報數,1-11月總投資6.68億元,投資完成率為142.13%。做好“微改造、精提升”系統填報,力爭本年度項目投資達到13億以上。跟蹤落實文旅市場主體增速工作,確保該項目工作增速保持在全省前20左右。調整2024年雙百項目。四是創新開展招商推介。參加“唐詩為媒 新天仙配”區域合作聯盟活動。參加浙江城市文旅品牌策劃傳播大賽,共宣發短視頻三條,獲得“贊轉評推”流量7000+,瀏覽量200w+。
(三)唐詩之路縱深推進。一是深化學術研究。完成2021-2022年浙東唐詩之路精華地打造資料匯編,準備與之前2018——2020年的資料合并,形成完整的資料,以體現新昌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打造“浙東唐詩之路精華地”的實施意見》文件的執行情況,展示五年有效的具體成果。二是加強非遺傳承。紹興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公布第七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共有80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列入名單,我縣推薦的新昌調腔傳承人王益莉等8人在列,入選率高達80%。開展《2023年“中國傳統制茶技藝及其相關習俗”浙江省保護發展報告》撰寫調查工作。謀劃新春獅王爭霸賽活動。三是加強文物保護。東街文物保護工作方面,協助南明街道政策處理,指導31號俞氏民居照壁遷移保護工程施工,照壁墻體扶正后啟吊平移至新址;完成全部5處遷建文物建筑的拆卸,所有構件經聯合認定,清點入庫;指導實驗小學二處文物建筑修繕施工招投標。協助省考古所開展鏡嶺水庫移民安置點地下文物考古調查和天然氣管道沿線地上文物考古調查。指導西坑古建筑群施工,沃洲山真君殿附屬建筑修繕完工。
(四)文化事業穩步發展。一是加快推進數字文化建設。指導鄉鎮(街道)努力提高“15分鐘品質文化生活圈”每月服務效能指數,11月份各鄉鎮(街道)服務效能指數均達滿分,全市排名第2,全省排名54名。重點推進季度指標“業余文藝團隊或文化骨干活躍率”完成率達到50%。二是全力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自二月底啟動民營劇團送戲下鄉、“天姥文工團”三服務文藝巡演、“去禮堂吧”等活動以來,已完成下鄉演出140多場,完成送書下鄉68030冊,送電影下鄉3054.5場、廣場電影334場、愛國主義電影進校園180場。組織開展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八八戰略”走進浙江中寶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唱音樂會。三是常態化推進“雙減”工作。重點落實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工作,推進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入駐全國平臺工作,要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開通支付寶支付渠道,目前已入駐平臺44家。
(五)行業管理加強規范。一是執法檢查不斷加強。日常巡查和雙隨機檢查時相結合,檢查場所34家次,立案7件。11月執法指數考核排名全市第1,全省第31。二是安全形勢明顯改善。制定《旅游專委會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制定《旅游領域落實安全防范重點任務工作方案》、部署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領導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開展文旅市場安全生產大巡查行動。開展非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專項整治行動,立案3起。承辦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分析暨調研課題交流會。開展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立案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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