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0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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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審計局
(2024年8月28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新昌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對新昌縣教育體育局(以下簡稱“縣教體局”)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
2023年度,縣教體局部門預算總收入139876.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4136.67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28.18萬元,事業收入579.27萬元,其他收入3432.54萬元;加年初結轉(結余)6.23萬元;部門預算總支出139882.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92.02萬元,項目支出38290.87萬元;年末無結轉(結余)。
審計結果表明,縣教體局能按照財政部門統一部署,開展部門預決算工作,并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全年收支總體平衡,但本次審計也發現,縣教體局存在預算編制及執行不規范、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需要改進和完善。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及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未同步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二是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三是預算執行不嚴肅,采購無預算指標項目的設備。
(二)對下屬單位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縣體育中心、縣少體校部分收入未及時入賬核算;二是縣體育中心房屋出租未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三是縣少體校批量物資管理不規范。
(三)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場地出租監督管理不到位,未統籌預留少體校羽毛球場地需求;二是部分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公共體育設施維護監管不到位;三是教師進修學校資產盤點不及時。
(四)合同履約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項目履約保證金退還不及時;二是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項目款;三是項目組織驗收不及時。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新昌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加強預算編制和執行,加強對下屬單位監管,加強資金資產管理,強化合同管理等建議。
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及建議,縣教體局進行了積極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預算編制及執行方面,已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預算法相關規定,嚴格預算執行管理;對下屬單位監管方面,縣體育中心、少體校已將相關收入上繳財政,縣體育中心已收取房屋出租違約金,縣少體校已完善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縣體育中心、少體校已召開羽毛球場地出租專題協調會議,并加強了固定資產管理;合同履約方面,已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完成項目驗收,要求加強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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