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0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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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府辦
關于《新昌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7年)》的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提出,優化人口發展戰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政策依據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64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務發展規劃的通知》(浙衛發〔2022〕37號)》、《紹興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導則(2023—2035年)》(紹政辦發〔2024〕1 號)、《紹興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紹政辦發〔2024〕13 號)。
三、重要說明
《方案》正文共分為三個部分:
(一)主要目標。到2027年底,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達到4.9個,公辦(含公建民營、不含幼兒園,下同)托位占比達到 60%,嬰幼兒入托率明顯提高。
(二)主要任務。共五大方面,15小項內容
1.優化服務設施布局規劃。一是制定與本轄區人口結構、嬰幼兒數量相適應的托育服務設施規劃。二是加強服務配套建設。
2.擴大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一是發揮鎮街主導作用,到2025年底,各鎮街開設托位數符合設施布點規劃。二是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到2025年底,幼兒園開設托位數達到830個;到2027年底,幼兒園開設托位數達到940個。三是打響國資辦托服務品牌,打造“一老一小”服務體系省市標桿,到2027年底,公辦托位占比達到60%。四是引導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到2027年底,用人單位建成職工福利性托育機構不少于1家。
3.深化醫育結合服務內涵。一是構建專業指導體系,強化縣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防護”兒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設。二是強化人才體系建設,到 2027 年底,托育機構從業人員持證率達到90%。三是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到2027年,托育機構中醫藥宣傳服務覆蓋率達到100%,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率達85%以上。
4.完善普惠托育發展政策。一是構建小月齡入托服務體系,到2027年底,2歲以下嬰幼兒托位占比達到12%。二是強化托育機構保險支撐,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托育機構專用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產品。三是落實機構稅收、用電、用水、用氣等各項優惠政策。
5.健全綜合監管機制。一是加強動態管理,進一步落實多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會議聯商、聯合執法、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工作機制。二是開展等級評定,到2027年底,有等級的托育機構占比達到90%。三是推進智慧管理,迭代升級“新昌縣育新伢智慧服務”平臺。
(三)保障措施。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實際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管,合力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
四、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全縣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
五、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新昌縣衛生健康局
解讀人:呂亦斌
聯系電話:863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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