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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教育體育局智安校園學生安全守護平臺服務項目的單一來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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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人: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項目名稱:新昌縣教育體育局智安校園學生安全守護平臺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 ? 標的名稱:新昌縣教育體育局智安校園學生安全守護平臺服務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3273600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新昌縣教育體育局智安校園學生安全守護平臺服務項目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32736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升新昌縣校園安全防護能力,保障學生安全,我縣嚴格執行《關于加快推動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公通字〔2019〕27號)、《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公辦〔2020〕1號)及《中共紹興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紹委教領〔2020〕1號)等文件要求,并參照市府辦《關于智安校園學生安全守護平臺建設的協調會議備忘》(涉法口〔2020〕4號)中明確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共同推進的工作模式,擬持續深化新昌縣“智安校園”平臺建設,進一步鞏固和完善校園安全屏障。 該平臺核心功能涵蓋學生實時定位追蹤、緊急事件響應及跨部門聯防聯控處置等專業化服務,其實現高度依賴于覆蓋全市范圍的專用網絡支撐,以滿足大規模實時定位等需求;同時,項目對系統架構在兼容性、安全性及本地化部署方面亦提出極高要求。鑒于紹興市教育局已于對同一項目組織采購,而浙江紹興安邦護衛有限公司是全市唯一具備覆蓋全域的物聯網絡資源、并能同時適配公安視頻專網與互聯網復雜部署環境的企業,因此成為能夠滿足本項目全部復雜技術要求的唯一供應商。 綜上,本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的情形。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保障項目順利開展,參照市級統一模式,特申請將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擬由浙江紹興安邦護衛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服務,本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叁佰貳拾柒萬叁仟陸佰元整(¥3,273,600.00)。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紹興安邦護衛有限公司 地址:紹興市鏡湖新區鳳林西路518號 三、公示期限 2025/11/16至/2025/12/3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聯 系 人:呂岳夫 聯系電話:0575-86038362 傳 真:/ 地 址:新昌縣七星街道桃源路35號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新昌縣財政局采監科 聯 系 人:任先生 監管部門電話:0575-86621309 傳 真:/ 地 址:新昌縣鼓山中路118號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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