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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融媒體中心2026年天目藍云技術服務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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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信息? ? ? ? ? ? ? ?? 采購人:新昌縣融媒體中心? 項目名稱:新昌縣融媒體中心2026年天目藍云技術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完成新昌縣融媒體中心2026年天目藍云技術服務項目 數量:1?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詳見采購文件??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60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新昌縣融媒體中心融媒體平臺是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廣電集團于2020年建設,2025年由傳播大腦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服務。?自上線以來,融媒體平臺運行情況良好,能夠有效支撐中心的宣傳業務。2023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融合“一張網建設的通知》,明確由傳播大腦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牽頭,整合"天目云"和"新藍云"兩大融媒體技術服務平臺,同步將原由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廣電集團提供的區縣融媒體技術服務遷移到"天目藍云",要求全省各地傳媒集團積極配合業務對接,推進全省媒體融合"一張網"局面真正形成。新昌縣融媒體中心相關業務開展,需要省級平臺的技術支撐,內容包含以下幾個部分,一、天目藍云融合采編服務;二、浙江在線網站托管服務;三、北大方正方正暢流服務;四、廣電業務服務:廣電業務配套資源服務、廣電基礎資源服務、廣播電視節目通聯、節目交流系統技術資源服務、同步服務、精編桌面服務、擴容服務。為確保新昌縣融媒體中心的數據的安全、穩定、業務無縫升級和平臺使用的延續性,參與論證的專家認為本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第31條第一項之規定:“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建議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向傳播大腦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傳播大腦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市心北路857號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系方式 1.采購方名稱:新昌縣融媒體中心 采購方地址:新昌縣七星街道演溪路 操作執行人:劉先生?19205859461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新昌縣財政局 聯系人:任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縣鼓山中路118號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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