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生態環境局2025年12月3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5-12-03 10:52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環境影響評價科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審批時間 | 原文鏈接 |
1 | 新昌縣槃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0噸耐污抗菌建筑新材料技改項目 | 新環建字[2025]28號 | 11月3日 | 見附件 |
2 | 浙江佛城制冷有限公司年產50萬套汽車空調零部件自動化技術改造項目 | 新環建字[2025]29號 | 11月17日 | 見附件 |
公告期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2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七個工作日)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 分享到: | 【打印本頁】【關閉本頁】 |